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解读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
□ 本报记者 赵晨熙
野生动物是地球上所有生命和自然生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的生存状况同人类可持续发展息息相关。
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于1988年制定,2004年、2009年和2018年三次修正,2016年进行了修订。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对加强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和拯救繁育工作、维护生物多样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2年12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将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岳仲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此次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改,加强对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坚持保护优先、规范利用、严格监管的原则,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完善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制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做好与生物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等相关法律的衔接,秉持生态文明理念,以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岳仲明重点从五个方面介绍了主要修改内容。
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加强了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保护,明确依法将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划入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进行严格保护。将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纳入应急救助范围,加强野生动物收容救护能力建设,建立收容救护场所,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救护工具、设备和药品。
随着我国生态环境持续改善,野生动物种群得到有效恢复,一些地方野猪等野生动物泛滥成灾,危害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农牧生产。对此,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细化了野生动物种群调控措施,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根据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调查、监测和评估情况,对种群数量明显超过环境容量的物种,可以采取迁地保护、猎捕等种群调控措施,对种群调控猎捕的野生动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和综合利用;明确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建设隔离防护设施、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预防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危害。同时,明确将中央财政对致害防控的补助范围由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扩大到其他致害严重的陆生野生动物。此外,规定在野生动物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采取措施而造成野生动物损害的,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
外来物种入侵,破坏生态平衡,为加强外来物种防控,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规定,从境外引进的野生动物物种不得违法放生、丢弃,确需将其放生至野外环境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现来自境外的野生动物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等有关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同时规范野生动物放生活动,要求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对放生野生动物活动的规范、引导。
2020年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为做好与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的衔接,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同时加大对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对人工繁育技术成熟稳定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管理制度作了规定,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将这一制度扩展到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根据有关野外种群保护情况,对不依赖于野外资源、技术成熟稳定、有一定养殖规模的人工种群可以不再列入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实行与野外种群不同的管理措施,但应当依法实行备案和专用标识管理。这些人工种群的一部分可以依照畜牧法规定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按照家畜家禽管理;另一部分可不作为野生动物进行管理,适当放开其人工种群及其制品用于满足市场多元化需求,促进相关产业发展。
岳仲明表示,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需要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要加强法律宣传、解读和引导。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也要加快制定、完善相关配套规定,健全联合执法工作协调机制,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双赢。
奋楫笃行·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顺义分局以保障房供应为抓手 为产业高质量发展积势蓄能******
导 读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要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顺义分局立足职能,以保障房供应为抓手,聚焦企业急难愁盼的问题,统筹规划引领与规划实施,统筹产业发展与农民增收,统筹市场需求与资源供给,统筹职住平衡与产城融合,实施产业园区周边配套设施提升行动,推出三个有需求、有配套、有品质、能落地的集体土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切实解决企业后顾之忧。
顶层设计,统筹兼顾
根据《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顺义区作为创新引领的区域经济提升发展先行区,目前正处在新兴产业发展的关键阶段。经实地调研,企业对产业园区周边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需求较为强烈。为切实解决入区企业的“急难愁盼”,顺义区决定在中关村顺义园区和中德产业园区周边利用集体土地建设三个保障性租赁住房,一方面发展集体经济,盘活集体土地,促进农民增收;另一方面精准服务企业,解决企业需求,持续完善产业生态。三个保障房项目由政府统筹规划选址、统筹建设运营、统筹配套建设、统筹租赁管理,目前已全部实现供应,总用地面积约12公顷,建成后预计可提供约3000套保障房。
顺义区主要功能区布局规划图
摸清底数,明确需求
分局会同区住建、经信、属地政府和产业园区将现状租赁住房存量与企业上报实际需求进行叠合分析,明确全区租赁住房需求缺口的规模、类型和空间分布。结合全区产业发展布局,综合考量本区产业基础较好地区进行选址,并对当地现状企业员工房屋租赁空间、类型及租金水平进行实地调研,开展画像描述,明确功能配套、公共服务、租金等需求。
产业园区周边保障房资源和需求空间分布图
多元分析,保障配套
分局立足规划引领,联动区级各相关部门、属地开展多维度分析,选取配套设施完善、交通便利的区位推进保障房建设。参照《北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导则》等规范中关于租赁住房规划选址要求,对顺义用地空间从配套设施、交通设施以及职住平衡三方面进行评价,选取适合租赁住房建设区域。在此基础上,属地结合用地现状、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等实际工作,进行选址确认,并将确定的建设图斑和选址方案报区级部门联合审查,重点对城市风貌、商业公服配套、教育医疗设施等会商研究,确保配套同步建设使用。
保障房用地选址综合要素技术分析路线(局部)
契合需求,把控品质
分局根据服务人群的工作和生活特征,结合居住及其配套、公共交流等需求开展建设方案设计。居住方面,设计居住标准单元,在把握成本的同时,提升居住品质,满足单人、双人居住需求,并为多人居住提供多种户型的组合方式,更具灵活性,满足多元化需求。配套和公共交流方面,充分统筹地块空间,除在居住公共空间设置会客厅、快递室、自助洗衣房等配套设施满足日常需求外,设立独立商业,引进便利店、咖啡店、书店、美容美发等商业设施,满足休闲交流需求。
基于实地调研明确供给端设计要求
精准测算,推动落地
分局分别就项目实施主体、产业园区企业关心内容进行分析测算,确保保障房项目落地。参考项目周边住房租金水平,考虑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优惠政策、未来租金涨幅等因素,精准测算项目保障房的住房租金价格。与企业深入交流座谈项目区位、设计方案、户型设计、租金价格相关信息,同时对项目资金投入、收益平衡年限等进行测算,保障项目经济可行性。
分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快推进三个保障房项目建设工作,深耕产业发展基础,助力企业“轻装上阵”,在盘活集体土地、保障农民增收的同时提升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满意度。
本内容由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顺义分局提供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